2016年1月5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印发了《配建规定》。到目前为止,全市通过城市更新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面积已达440万平方米,城市更新已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重要途径之一。
“十三五”期间深圳保障房建设任务加大,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本次修订扩大了城市更新保障房配建比例地区范围,基本生态控制线外全覆盖,适用于所有改造为住宅和商务公寓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