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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莞城小升初7月2日电脑派位

2018-05-09 余晓玲 来源:金羊网 阅读: -

金羊网讯 记者余晓玲摄影报道:5月9日,《2018年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电脑派位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东莞莞城将于7月2日上午9:00在可园中学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将符合要求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分派到东莞中学初中部和东莞市可园中学就读。


此外,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莞城户籍居民的非莞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如希望申请入读在莞城的市直属公办初中的,可于5月29日—5月31日到市教育局办理登记手续。此类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参加“电脑派位”,待莞城户籍学生注册后,如有学位剩余的,再视情况统筹安排。


“电脑派位”将由多方现场监督


根据《方案》,莞城今年小升初“电脑派位”的具体方法是将东莞中学初中部和东莞市可园中学的初一招生名额,按符合派位条件的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小学,再通过“电脑派位”把毕业生分派到东莞中学初中部和东莞市可园中学就读。


据悉,“电脑派位”以小学为单位,通过电脑用随机的方法给每个待派位的小学毕业生产生一个“派位号”,并以此号码作为派位依据,然后通过摇珠机随机摇出“开始码”。根据“派位号”和“开始码”相结合的原则,按东莞中学初中部和东莞市可园中学分配到该小学的招生名额数,依次排定这两所中学录取的派位号码范围。整个派位过程将由市教育局领导、莞城街道宣传教育文体局、市公证处公证人员、新闻记者、中小学校长代表、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三类学生不参加“电脑派位”


莞城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统计到5月31日止。在此日期之后迁户口入莞城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电脑派位”,只安排在有学位的初中就读。


另外,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莞城户籍居民的非莞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含学生是外市户籍、本市非莞城户籍或未上户籍),如希望申请入读在莞城的市直属公办初中的,可于5月29日—5月31日到市教育局办理登记手续。此类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参加“电脑派位”,待莞城户籍学生注册后,如有学位剩余的,再视情况统筹安排。如此类学生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量,将通过抽签形式进行录取。


    在莞城街道小学就读的东莞市非莞城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地初中学校升学。如希望申请入读在莞城的市直属公办初中的,可到现就读小学进行登记,由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此类小学应届毕业生同样不参加“电脑派位”,待“莞城户籍学生”和“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莞城户籍居民的非莞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注册后,如有学位剩余的,再视情况统筹安排。如此类学生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量,将通过抽签形式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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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类“电脑派位”对象:


1.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外其他小学就读,需要回莞城升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或以上)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5.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在莞城工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其中,学生本人户籍也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属于本方案的派位对象;学生本人户籍不是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但已迁入东莞市非莞城户籍的,不属于本方案的派位对象);


6.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台湾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7.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华侨华人小学应届毕业生;


8.父母双方或一方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或《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资助实施细则》规定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9.符合其他入学优惠政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报名方式:


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在读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工作。


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外其他小学就读,需要回莞城升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或以上)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在莞城工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学生本人户籍也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属于本方案的派位对象;学生本人户籍不是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但已迁入东莞市非莞城户籍的,不属于本方案的派位对象)等类型,需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领取或自行登录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小学升初中栏目如实填写登记表,然后在5月22日—5月25日期间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如果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台湾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华侨华人小学应届毕业生,或者父母双方或一方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或《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资助实施细则》规定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由莞城街道宣传教育文体局核实后向市教育局提供名单。


编辑: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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