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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云涉诈骗TVB小生花旦案今开审

2011-06-21 香港网3hk.cn 来源:香港网3hk.cn转载 阅读: -

  香港无线电视(TVB)总经理陈志云被控串谋诈骗无线及小生花旦案,今(21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开审。

  剪了一头简单短发的陈志云昨透露已向公司请假出庭。代表陈志云的资深大律师谢华渊指出,陈志云在事件中没有个人得益,而且涉案活动均属私人性质,认为艺员“唔系下下都要讲钱”。

  陈志云(52岁)和爱将丛培昆(29岁),以及

无线电视前市场及营业拓展主管陈永孙(64岁)共被控5罪,案件由区域法院法官潘兆童主审,预计审讯需时20天,各罪名的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

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被控串谋诈骗无线及小生花旦案,今日在区域法院开审。图为陈志云今早到达法庭时,被大批记者包围。

  无线电视的7名花旦小生包括黎耀祥、畲诗曼、杨怡、陈敏之、叶翠翠、杨思琦和陈倩扬,预计会在7月中出庭作供。

  除了谢华渊,丛培昆亦找来资深大律师王正宇代表,陈永孙则由大律师林国辉抗辩。律政司把案件外判予私人执业的资深大律师郭栋明担任检控一职。

  陈志云等3被告去年3月连同《志云饭局》监制钱国伟及“礼物先生”艺员宁进被廉署拘捕后,一直保释候查,至8月钱、宁二人获廉署“放人”,至9月廉署起诉陈等3人共8项罪名,至11月控方撤销3控罪,案件完结前他不会负责艺员事务,亦不会出镜参与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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