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逢复活节长假,不少人会露营郊游,但要注意在非指定露营地点内露营属违法,可遭罚款甚至监禁。有内地网民昨日在小红书发文,指日前在西贡大浪西湾(西湾)沙滩露营期间遭票控,始惊悉原来有指定露营地点,“西湾有两个沙滩,只可以紮左边的(北面沙滩),不能紮右边的(南面沙滩)”,提醒其他人“在香港一定要做好攻略”。
有内地网民昨日在小红书发文,指自己于西贡大浪西湾非指定地点露营而被票控。帖文指,“在香港一定要做好攻略,扎营要在指定地点”。帖文配图可见,沙滩上放有生火工具、水杯、行山杖及背包等,两人疑似向在场的渔护署人员展示及解释相关用品。从其他网民所发的图片及回应可见,现场有至少三名渔护署人员巡视沙滩,并表示“眼睁睁看着被罚款”。
帖文引起关注,不少网民大感疑惑,“不让扎营的理由是?”有人截图早前有人在郊野公园扎营遭罚款的新闻,提醒在香港非指定地点露营、生火,可被判罚款及监禁。
违例可判罚款及监禁
渔护署网页资料显示,西湾营地指定地点为大浪西湾北面沙滩,位于麦理浩径第二段路旁;西湾南面的沙滩(近士多)则并非露营地点。
根据《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在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内,任何人只可在指定露营地点上建立帐幕或露营,否则即属违法,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0元及监禁3个月;在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范围,只可在指定露营地点生火或用火,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5000元及监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