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进一步提高原缴费标准的,可在2021年9月底前申报,也可暂按衔接标准缴费,2022年12月底前按规定一并办理提高原缴费标准,缴交差额费用。
注意啦,第一代社保IC卡即将停用!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深圳市定于8月17日正式启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据市人社局统计,截至2021年5月,共有33569名港澳居民在我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45名港澳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据市医保局透露,省内门诊异地就医刷卡结算有望在年底内实现,跨省门诊异地结算有望在明年底前实现。
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明确延续实施稳岗扩围工作事项。其中明确,失业补助金政策延续实施至今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在网站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对完善社保制度,深化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有不少政策性突破,社保、养老金、工资收入等方面未来5年将发生一系列变化。
7月8日,深圳市公积金中心传来好消息,经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将于7月20日起正式实施,在深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据介绍,广东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实现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门诊医保报销将不用“两头跑”。
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11620元/月的标准计算。
广州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0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20元,提高幅度达到3.7%,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儿养育标准等相关标准都得到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