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过程,3月7日,珠海市住规建局发布了《珠海市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实施办法(试行)》,提出新出让土地商品住房开发项目或城市更新项目需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的,配建建筑面积不得低于住宅建筑面积的10%。
租房补贴需每半年向区人才工作部门申请一次,每次申请发放最长6个月租房补贴,最长可享受补贴长达36个月。此次申报时间截止到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