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8〕16号)文件要求,江门市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已于3月12日起开始报名。江门计划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3-1级)、职业指导人员(仅接收补考)(4-1级)、心理咨询师(仅接收补考)(3-2级)、企业培训师(仅接收补考)(3-1级)、保育员(5-3级)等5个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考试。
今年,部分考核项目进行了调整。在全国统一鉴定项目中,参加2017年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时间安排在5月。在全省统一鉴定项目中,保育员考核次数调整为一年两次,考试时间分别为5月20日、11月18日。而人力资源管理师下半年全国统一鉴定(11月17日)答题方式调整为上机考试(2级综合评审除外)。
成绩公布及复核
(一)由省鉴定中心组织阅卷的全国、全省统一鉴定项目,其成绩(不含“综合评审”),在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对外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复核范围及要求等详见《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指引》。
其它事项
(一)报考须知。按照全省统一鉴定报名时间安排,考生需报考时可登录网站(http://210.76.66.109:7005/tk/)“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考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考信息列表,选择报考职业,点击“进入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打印报名申请表,考生在申请人签名处核实签字(非本人签字视为无效申请),并按照申请表上的时间与地址到指定报名点提交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与审核。
(二)落实相片采集要求。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一体化印制模式。凡参加上述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需上传合格的电子照片(相片要求详见附件3),用于准考证以及鉴定合格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
0750-3935212
备注:
1、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综合评审时间未明确的另行通知。
2、本表中未注明可使用计算器的职业(工种),如无另文通知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
3、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次考试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次考试,下次报名时须重新缴费。
4、凡遇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期间省鉴定中心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另有安排的除外)。
5、网上阅卷职业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3、1级,仅5月19日)、心理咨询师(3级)、企业培训师、保育员。
6、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网站(http://210.76.66.109:7005/tk/),点击报考职业查询,选择报考职业,进行网上报名。
7、集体报名机构,申报资料必须在现场确认时间内报送,逾期不受理。
8、鉴定安排如有调整,请以最新通知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