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一名31岁男子今日(22日)在区域法院因洗黑钱罪名被判入狱21个月。
案情透露,一间银行于2011年6至9月进行推广活动,信用卡卡主可兑换现金券在超级市场使用,银行后来发现超级市场收到的现金券面值远超发出面值,当中4.4万多张为高质素的伪造现金券,涉款293.5万元。银行于2012年2月向警方报案。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接手调查案件,发现被告於拍卖网站出售伪造现金券套取款项。
被告于2012年2月被捕,其后被落案起诉。被告早前被判两项洗黑钱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刑。
警方会继续与银行业界保持紧密合作,确保业界采取足够的防止罪案措施。
警方呼吁市民对大数量或折扣异常高的优惠或推广券提高警觉,若对真伪有怀疑,应向发行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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