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中通社2月21日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21日表示,在今年11月举行的第四届区议会选举中,建议把候选人的财政资助额由每票10元(港币,下同)增至12元,区议会选举的选举开支限额,则由4.8万增至5.3万元。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当日在香港立法会一个委员会上表示,在2008至2011年间,综合消费物价指数预计累积升了11%,因而作出相关的调整。
他指出,在财政资助计划方面,鉴于就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方法所作的修订,将提高民选区议员于这些具有宪制地位的选举中的参与,故建议把资助额增至每票12元。
林瑞麟称,财政资助须付款额将取决于候选人数目、候选人得票、候选人申报的选举费用等,现阶段实难准确估算有关财政影响,必要时将通过既定资源分配程序要求增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