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8月16日建议,于8月23 -28日的会议上讨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以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
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过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正案(草案)后,分别予以批准或备案,整个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5部曲」的法律程序便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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