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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不惊喜?这几种经历可以算工龄!加工资!

2017-08-30 工人日报 来源:工人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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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你的工资、休假、养老金等都和工龄密切相关!


工龄虽然重要,但目前并无统一的计算规则。


一些企业就利用这个空子,在职工工龄的认定和计算上做文章。


下面这些经历都是计算工龄的!


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


——学习期间计算工龄。


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


——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


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


——在批准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


自费出国留学的“海归”


——出国前的工龄与回国后工作时间可累计为工龄。


职工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


——全部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


职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


在6个月内的,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


超过6个月的,部分不计入连续工龄。


对于井下、高温等特殊工种——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43号)作了相关规定,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否折算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可根据本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职工停薪留职期间、留用察看期间


——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


友情提醒:留用察看虽可计算工龄,但这种经历最好不要有!


上面这些情况都算工龄的


千万别让它缩水!


缩水就等于工资打折!


养老金打折!


休假打折!



编辑:阿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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