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8日起,中山交警正式启用起湾道移动大厦对开路段不按规定滥用远光灯抓拍设备!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将被扣1分,罚款200元。
本套远光灯抓拍系统,通过对车辆的车灯位置进行识别判断,分析发光源的个数判断车辆是否开启远光灯。
在测试期间就拍到了不少司机违法的高清大图↓↓↓
这些情况不能使用远光灯
●夜间行车,在照明条件良好的城市道路中,不要使用远光灯。
● 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公路,当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会时,应在距来车或行人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通过有红绿灯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应开启转向灯,不能使用远光灯。
●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近距离跟车行驶时,后车不能使用远光灯。
●夜间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今后,中山交警还将在中间没有隔离带的道路逐步增加滥用远光灯抓拍设备,加强违法管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