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下称送审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提出,高空抛物、过马路低头玩手机、乱停放共享单车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不文明行为将被罚款。
骑电动自行车有这些违法行为将被处罚!严重可能会被扣车!
12月26日,佛山市公安局正式对外发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12月10日上午,佛山交警在辖区高速公路开展统一整治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交警在广佛高速张槎执法站以及广州绕城高速勒流服务区进行查处。
近日,记者从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处了解到,完成人大二审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又有修改,包括取消收取养犬管理费,电子标识植入由强制执行改为自愿申请。
一起来看看顺德46个地点增设电子警察,覆盖大良、伦教、北滘、乐从、杏坛等地。
17日上午,佛山市公安局举行听证会,对《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中相关内容进行听证。
日前,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公安部、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凡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者充电的,依法清理。
6月10日,《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1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安全进万家”宣讲活动仪式,成立市、区“电动自行车宣讲团”,并对《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步的解读。
根据《规定》,驾驶人应年满十六周岁,电动自行车需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路。若市民购买了不符合上牌要求的车辆,可要求店铺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