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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拟推行垃圾收费 前3年将以每升0.11港元收费

2018-11-01 大公报 来源:大公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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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认为,定额罚款有助防止市民乱弃垃圾 大公报记者麦润田摄


“垃圾征费即将杀到!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草案将於本月中提交立法会审议,预料最快2020年底前实施。征费实施首三年,“按袋”收费水平定於每公升0.11元,估算三人家庭每月垃圾费开支介乎33至51元(中位数约40元)。环境局局长黄锦星承认,防止非法弃置具挑战,政府下个财政年度将拨款三至四亿元推行多项减废回收措施,并运用创新科技执法,例如开发流动应用程式(App)助举报,以及智能灯柱监管等,阻截违规市民乱弃垃圾。


垃圾征费实施后,普遍住宅用户将“按袋”式收费。市民须经由全港约4000个指定销售点,如超市、便利店、油站、邮局,或乡郊地区及垃圾收集站附近设置的自动售卖机等,购买附有防伪标签的专用垃圾袋。此外,政府拟建议超市和便利店,以指定垃圾袋代替现时塑胶购物袋,以达至“一袋两用”。


每公升0.11元 首三年收费不变


按收费水平每公升0.11元计,九款专用垃圾袋容量介乎3至100公升,单价为3毫至11元不等;无法以指定垃圾袋包妥的大型废物划一收费11元。政府估算,一个三人家庭每天使用一个最常用的10公升或15公升指定垃圾袋,每天缴付约1.1元或1.7元,即每月垃圾费开支为33至51元。综援家庭可获资助,每人每月为10元。


“按重”收费则适用於工商业处所弃置的庞大或形状不规则的废物,每公吨征费365至395元。“按袋”、“按重”两项收费水平,建议於实施首三年维持不变。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昨日公布征费详情时称,2016年港人人均都市固体废物弃置量每日达1.41公斤,高於伦敦、首尔等城市。他承认,垃圾征费能否按计划於2020年底落实,实际上受很多变数影响,将尽力游说政党支持草案。此外,条例草案通过后,设置12至18个月准备期,让不同持份者作好准备。


适应期口头警告 屡犯可囚半年


执法方面,征费实施起将设有六个月适应期,执法人员主要对违规个案作口头警告。及后则以风险为本模式采取严厉执法,包括定额罚款1500元,若情节严重或屡犯,可作传票检控,最高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黄锦星认为,防止非法弃置问题具挑战,但对违例者定额罚款1500元,相等於数年的胶袋征费,相信有一定阻吓力。


黄锦星指出,政府将於2019/20财政年度增拨约三至四亿元,并在收费实施的财政年度起增拨至不少於8至10亿港元,以恒常推动减废回收。


除了试行逆向自动售卖机(胶樽回收机)回收废塑胶樽,环保署另计划运用科技执法,包括开发流动应用程式,供公众举报违规个案,另在多功能智能灯柱加入监测摄影机,监管非法倾倒废物,预计最快明年投入运作。


编辑: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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