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穗人员需具备哪三项必备条件,可为子女参加积分申请入学?
答:参加我区积分入学的三项必备条件是:
(1)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
(2)在我市就业(就业人员须进行就业登记,如需了解可咨询各镇街劳动中心和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或创业(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可咨询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3)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之一。
满足以上条件的来穗人员即可为随迁子女提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申请。
温馨提示:随迁子女若要参加我市异地中考,需满足“四个三”条件,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三项必备条件具体要求:
(1)居住证要求连续时长满一年且在2018年4月30日处于有效状态;
(2)就业要求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已办理就业登记;选择创业项的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且在2018年4月30日处于有效状态;
(3)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之一要求最低一个月,并计算购买社保时间至2018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若上述三项必备条件均不在花都区的,不接受积分申请。
温馨提示: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退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