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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中山大病医疗提取公积金时限放宽

2018-04-03 中山日报 来源:中山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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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4月1日起,大病医疗提取公积金时间延长。之前我市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个人享受本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住院补充医疗待遇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后,同一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的,“可以每年在该社保年度内或该社保年度结束的90天内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减轻大病家庭的生活负担,自4月1日起修改为“可以在该社保年度内或该社保年度结束的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另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规定,从4月1日起,增设对同一套房产多次交易提取的次数进行限制,同一套房产一年内只能以一次房产交易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去年我市共发放公积金贷款1300笔,金额为4.92亿元。目前全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96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是80万元。属于中山市高层次人才或“新三百”计划培育的骨干企业中,符合相关政策的人才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或《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证明》,申请首套住房贷款时,最高可上浮20%的贷款额度。除了申请公积金贷款外,去年共有13.2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7.42亿元。在这部分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8.1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1.86%。另外,去年中山共发放异地贷款221笔7900万元。


编辑:阿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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