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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港珠澳大桥工程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破除体制障碍,构建协同体系

2018-03-01 林仪 来源:人民政协网 阅读: -

人民政协网记者3月1日电(记者林仪)当下,“世纪工程”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大桥通车后将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互联互通。见微知著,在港珠澳大桥工程的建设经验中,是否也能探索到适用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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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纪委原书记黄先耀,全国政协委员、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总工程师苏权科就联名提交了《充分借鉴“一国两制”下推进港珠澳大桥工程建设经验,加快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顶层设计和重大决策》的提案,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献上一策。


黄先耀指出,港珠澳大桥工程作为大湾区的先导工程,在大桥筹备和建设的十多年来,在中央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一国两制”政治优势,通过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等,妥善解决了大桥工程立项规划、投融资、施工、营运等决策过程中三地之间法律、体制、文化、管理等一系列矛盾与冲突,成功实现了粤港澳在重大工程领域密切合作、共谋发展的目标,取得了丰富的系统性经验。这些经验将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极有价值的借鉴。


“港珠澳大桥其实是大湾区的一个纽带,联系了三地,也是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的一个试验田。”苏权科作为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总工程师,他认为港珠澳大桥建成后,如何更好地发挥效力,进一步发挥其综合效应,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黄先耀与苏权科共同建议建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级治理架构,即中央专责小组—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协调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管理局。中央专责小组由国务院牵头,相关部委和粤港澳三地政府组成,负责顶层设计,解决粤港澳大湾区涉及到“一国两制”、跨区域协调和中央事权的问题。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协调委员会由三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粤港澳大湾区管理局由三地政府共同组建,负责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规划、推动相关立法等,将国家战略落到实处。同时建议在粤港澳大湾区顶层设计中,高度重视交通运输综合体系的重构,破解“一国两制”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效能发挥的体制性障碍,实现大湾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现代化。


编辑: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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