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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校车“带病”上路!东莞交警多举措力保新学期校车安全

2018-02-26 何建文 来源:南方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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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刚过,新学期即将开始,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谐有序,25日,记者从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东莞交警与全市各职能部门协同合作,推出多项举措,力保校车安全。


  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笔者了解到,东莞全市文教、交通、交警、安监等职能部门将联合对在用校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清理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校车,严格审查校车驾驶人资格,防止“带病”校车和不合格驾驶人参与接送学生上放学运营,并督促学校或校车单位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台账,明确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职责。


  与此同时,多个部门将组织开展一次校车行驶线路联合核查工作,对校车行驶线路中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及时落实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确保校车行驶路线保持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保障学校周边路段交通畅通


  交警部门将结合教育部门通报的开学时间,在学校开学前科学安排警力,全力做好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快速清理交通事故,必要时在学校周边道路摆放中心隔离护栏、流动红绿灯、禁止掉头标志等临时管控措施,防止因家长集中送学生返学搬运行李引发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和较大交通事故发生。


  交警、交通、安监等职能部门将建立校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常态化组织校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联合行动,严查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校车严重超载、超速行驶、“黑校车”非法营运、校车标识不明、校车不按规定安装警示灯、疲劳驾驶、随意停车上落、随意越线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校车道路交通事故。对被查处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校车,属地教育部门将依法严格追究校车所属学校或校车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始终保持对校车严管、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


  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


  在新学期开始前,教育、交警、交通、安监、市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将联合对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将责成学校迅速落实整改。同时,针对上一年学校周边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深入开展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尽快落实整改,必要时在学校门口对出路段安装交通信号灯或摆放临时交通信号灯,全力保障在校师生上、放学期间的交通安全。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存在陈旧、损坏、不清晰或者失效情形的,各镇、街道(园区)政府将立即组织重新设置。


  积极推进“警家校”护安护畅工作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多起学校安全事件教训,交警部门在部分学校试点开展了“警家校”护安护畅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新学期,交警部门将进一步扩大“警家校”护安护畅模式,全面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全力保障在校师生交通安全,同时结合去年成功试点经验,提前研究和谋划部署,全力支持“警家校”护安护畅模式,确保“警家校”护安护畅模式顺利推广和取得良好成效。


  ■提示:


  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将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将面临刑责。


  也就是说,如果校车驾驶员或校车管理企业为追求利益严重超员被交警查获的,不再像以前一样罚款了事,而是要面临牢狱之灾。


编辑:阿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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