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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人:你的不动产登记证办得怎样了?

2018-01-18 南方都市报(深圳)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阅读: -

楼市


房屋对市民而言,就像是一块“心头肉”,是居住的根本。自2016年6月30日,东莞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因“房地不统一”、房屋超红线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办不了不动产登记证的问题也随之出现,成为部分业主的“心头病”。


南都记者了解到,该问题多出现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在办理房产转移过程时察觉,多为10年楼龄的老房子。针对该问题,2017年的两会上,东莞政协委员“掷地有声”,提出了相关建议。同时,市房管局公开回应解决此类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并已经于2016年12月上报给市政府,正待市政府批复。


日前,南都记者从多方获悉,因历史遗留问题,办理不了不动产登记证的问题正在逐步推行和解决。根据《广东省城镇房屋转让条例》,部分业主的房产符合条件可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但是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提醒,由于不同小区的情况问题,相关部门还需要逐步梳理和出具具体执行办法,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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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


有房产证却办不了不动产登记


“明明有房产证,但在交易过户时却傻了眼”,这是不少业主面临的困局。随着东莞楼市的热度攀升,部分老楼龄的房产也进入二手房市场流通。今年4月,南方都市报针对该问题作了一次系统梳理报道。南都记者走访发现,土地信息与房产信息不一致、房产超红线是导致办不了不动产登记的主因。举例而言,房产证上表明土地性质为出让,但在办证过程中,国土局里并未出现该房产的土地登记信息,或其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属性。而超红线则指的是在用地规划建设时,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越界,超出了规划图的范围,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在去年的两会上,东莞政协委员谢晓明已就此事提出了多项建议。他建议,可适当放宽地上建筑物合法性审查。由抵押双方自担风险,由双方书面申请仅将经合法登记的不动产权纳入抵押登记范围。对此,东莞市房管局早已回应,早在80年代,土地开发是没有进行登记和确权的,因而有些房屋即便有房产证,却没有土地证。而在不动产登记制度推出后,要求房产与土地的信息要统一。如果忽略不登记土地信息,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那么这样的证件是存在“缺陷”的。去年年初,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方案仍处在市政府征集意见和讨论阶段,待市政府批复后才能办理相关业务。而在等待批复期间,各镇街房管所已经引导业主先进行登记,进行留档和分类。


民生直击


部分业主缴纳一定比例出让金可解决


等了一年的时间,家在凤岗的周先生终于舒了一口气。在去年12月初,周先生拿到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政策性住房补办出让)》的文件,通过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获得土地信息,并生成了不动产单元号。周先生透露,土地出让金的缴纳金额是根据房产的评估价而定,缴纳金额并不多,能在业主的接受范围内。


针对“超红线规划”的房产,部分开发商已经配合市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深入调查,办理相关手续。位于东城的新源南路的一业主反馈,之前,小区一期有部分业主的房产有不能过户、办理抵押的问题。而在去年下半年,其小区的本土开发商已经与相关部门协调,办理好手续。该小区的业主已可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随着二手房市场交易日渐活跃,不动产登记证的问题成为民生关注的焦点。东莞市房管局在公开平台解释,针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动产,市国土局会和市房管局根据市政府有关批复,要求各镇街人民政府协调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及开发商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深入调查,充分掌握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楼盘真实、准确情况后上报市国土局、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细分处理。一是,市房管局有职权能够处理的则依职权按有关规定办理;二是对于需要完善相关手续,则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后办理;三是对于无法完善相关手续或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则报请市政府讨论。由于各镇街的历史情况各不相同,每个楼盘的具体原因错综复杂,因此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动产登记开展进度以各镇街数据整理、完善手续和材料上报的开展情况为准。


各镇街落实进度不同还需等待


听闻部分业主已经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后,家在东城的小春(化名)有点着急了。由于需要资金周转,她急需卖房获取一笔资金。她告诉南都记者,自己已经多次到市房管局和东城房管所了解详情,等到了一份《处理意见书》。《意见书》指出,“小春的房产位于东城区新楼村某宿舍,属于‘房改房’,其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而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市,应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让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且缴纳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


对此,东城房管所回复小春,目前“房改房”的问题正在制定解决细则,还需要进行审批流程,再补办手续。那为何部分镇街的小区可解决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呢?相关负责人回应,由于每个镇街、每个小区的土地情况不一样,历史遗留的原因错综复杂,因而相关部门需要针对小区、再到镇街做调查报告,再进行审批,逐步解决。目前如有需求,业主可到房产所属的房管所进行资料登记。


此外,南都记者还走访了莞城、东城、南城等房管所了解到,不同性质的房产解决方式也不尽相同,还存在解决时间快慢的问题,并不是能一蹴而就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提醒,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家可以提前到欲购买的房产所属房管所了解房产的状况,再作斟酌。


提醒


补缴费用不能解决


所有历史遗留问题


同时,南都记者多方了解到,解决办理不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并不是简单补交出让金就可解决。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错综复杂,每种土地性质的解决办法都不一样。而南都记者了解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实地查看,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二是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是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另外,依据《广东省城镇房地产转让条例》,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减免地价款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并补足地价款,进行转让。而如共同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等情形,则不可转让。


编辑:阿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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