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0日早上,财政部长在人民日报上旧文从发,再次定调房地产税:房地产税何将这样收!
昨日晚,为期3天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式闭幕,新华社播发会议七千字稿件,内容涉及中央关于2018年经济、货币、财政、楼市、人民币等基本定调,是年度最高规格的经济会议,对看清2018年的政策走向具有最权威指示意义。
稿件中关于房地产的问题,虽然篇幅并不算很多,但其中包括了及其重要的四个要点↓↓
①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②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③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④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
↑↑就是这134个字,预示了2018年房地产的工作重点有四个,第一、加快建立新的住房制度;第二、落实租赁体系;第三、完善长效机制,保持调控的稳定性;第四、差别化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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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新的住房制度
新的住房制度包括三个重点: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
1多主体供应
以后房子不仅仅是开发商要建,各个社会主体都有责任供应。
品牌房企、中小型地方房企等提供商品住房供给;地方政府提供保障房、共有产权房、公租房等供给;开发企业自持住房、商业工业存量房持有方、国有企业、个人及相关机构提供住房供给。社会上的各个主体都要参与供给,只是重点不同罢了。
2多渠道保障
各种形式——商品住房、安居住房、保障住房;产权型住房、共有产权型住房、租赁型住房等,一个都不能少。
另外,土地渠道支持,鼓励国企将闲置土地自建自住房、租赁用地从国有用地,集体用地进行保障。金融渠道支持,要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金融创新,支持租赁行业发展。总之,从土地到资金,一切都要为保障保驾护航。
3租购并举
改变了以往“购租并举”的说法,“租购并举”的表述更加突出了发展住房租赁在整体住房制度中的作用。今后,租赁将变成供应的主角,而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跑龙套的。
对于新的住房制度,刘晓博说到:
新的住房制度是: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在中心城市,真正的商品住宅占全部住宅的比重,将下降到40%甚至更低。
大部分土地将用来建设“廉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才房”。
商品房将成为少部分人的“金钱游戏”,未来会逐步放松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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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租赁体系
第二点提到“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刘晓博提到:这意味着中国房地产市场将出现三种交易方式:卖、租和长期租赁。长期租赁,其实是某种意义上的卖。此前在深圳已经出现了银行贷款支撑的长租公寓。这样有利于长期锁定生活成本。
“长期租赁+贷款支持+按揭支付房租的方式”将让大资金、轻资产玩租赁成为可能,2018年将有更多大银行携手大房企进入这个领域。
“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意味着有更多的税收优惠、贷款支持和衍生金融工具的支持。
也就是2018年你会发现:
1、 用于出租的房屋更多了,而且国有企业、大开发商和政府会更多的介入租赁市场。
2、 用于建出租房的土地更多了。
3、 租售同权的政策会进一步落实。
4、 更多的机构会加入“租赁的盛宴”,开发商会提供租赁产品,银行会提供租赁金融服务。
5、 更多的年轻人需要,也必须通过租赁解决自己进城后的居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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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长效机制,保持调控的稳定性
对于这一条重点,我们可以解读为:明年的政策不会放松调控,但继续加码的可能性也不大。
米宅今早的文章里就说到明年的基本情况应该会是:
1、新政策少。明年应该不会再有大规模的新政策出现,特别是明显指令性、强制性的政策。
2、坚持现有政策。现在还未完全建立长效机制,暂时还是要依靠现有的调控政策进行,以维持市场的稳定性。
3、维持市场的稳、冷,是明年所有政策的一个立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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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化调控
“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这句话其实也就是字面意思。
由于2017年全国的房地产的情况千差万别,所以2018年中央和地方政策不再一刀切,而是根据地方自身的情况,实行不同的调控政策。既是放权也是是“分责”。
2018年8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要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
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化解过剩产能;
大力培育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积极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清理涉企收费,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深化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等行业改革,降低用能、物流成本。
二是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要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完善国企国资改革方案,围绕管资本为主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落实保护产权政策,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
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性障碍,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要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清除阻碍要素下乡各种障碍。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农业政策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让收储价格更好反映市场供求,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四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生活水平大体相当。
京津冀协同发展要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重点,保持合理的职业结构,高起点、高质量编制好雄安新区规划。
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
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产业发展。
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推动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
科学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提高城市群质量,推进大中小城市网络化建设,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
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
五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要在开放的范围和层次上进一步拓展,更要在开放的思想观念、结构布局、体制机制上进一步拓展。
有序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继续精简负面清单,抓紧完善外资相关法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促进贸易平衡,更加注重提升出口质量和附加值,积极扩大进口,下调部分产品进口关税。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继续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
有效引导支持对外投资。
六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精准施策,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解决好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问题。
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解决好性别歧视、身份歧视问题。
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继续解决好“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养老、医疗等领域。
着力解决网上虚假信息诈骗、倒卖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
做好民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找准突出问题及其症结所在,周密谋划、用心操作。
七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
八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只有恢复绿水青山,才能使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要实施好“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引导国企、民企、外企、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资金投入,培育一批专门从事生态保护修复的专业化企业。
深入实施“水十条”,全面实施“土十条”。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研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