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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与警方拘捕一名四十三岁女子,涉嫌非法售卖一种名为“极速III号”的减肥产品,产品怀疑含有未标示及禁用的西药成分。
根据情报,卫生署发现有人透过手机通讯应用程式出售该款减肥产品,于是购买样本作化验。化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含有两种未标示及被禁用西药成分“西布曲明”及“酚酞”。行动中,警方拘捕该名卖家,她涉嫌非法销售及管有第I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
西布曲明属第I部毒药,曾用于抑压食欲。自2010年11月起,含西布曲明的产品因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已被禁用。酚?曾用作治疗便秘,但因可能致癌而被禁用。
卫生署呼吁,已购买这种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用。卫生署说,市民要控制体重,应注意均衡饮食及做适量运动,在服用药物减肥前,应先谘询医护人员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