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杜琪报道】立法会昨日三读通过於明年4月起,扩大胶袋徵费至全港所有零售点,连以前不用徵费的平头胶袋及不织布袋都要徵收5角,只有街市湿货及非密封食品才可获豁免。至於商户就不用再向政府上缴徵费及上报派发胶袋数量,环境局会加强突击巡查和「放蛇」,违规商户可被定额罚款2,000元。
违规定额罚款2000元
立法会昨天辩论扩大推行塑胶购物袋环保徵费,计划将扩展至全港10万间零售店,以及有兼售货品的商店,以往不徵费的平头胶袋和不织布袋,都要徵收5角。不过是否要付费全视乎包装,例如街市湿货、没有包装的糕点食品、非密封食品、有透气孔的包装、用保鲜纸包装等都可获豁免徵费,商户亦毋须再向政府上缴徵费及上报派发胶袋数量。
新民主同盟的范国威提出修订草案,认為现时胶袋徵费条例要求零售商向政府上缴胶袋徵费的收益,并要向当局申报派发胶袋数量,可以检视计划成效,但政府在修正案更改规定,令政府的角色由主动变成被动。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表示不需商户上缴徵费,可以减轻商户及政府行政负担及成本。
处方药物胶袋非零售
环境局提交立法会的文件也解释徵费计划扩展的零售店,当中超过99%是中小企,上缴收费的成本过高。当局强调会「採取突击检查和放蛇行动」,监察商户是否遵从新例,商户违规的话可被定额罚款2,000元。
工联会的郭伟强表示支持零售商保留胶袋收费,但指出零售商是否自愿将收费拨作环保用途成疑,希望政府积极推动。修订草案最终三读通过,於明年4月1日起实施。
如果病人到诊所看医生,获处方药物并获派胶袋盛载是否要徵费?环境局表示「诊治不被视為零售活动」。另外,市面上售卖的药物用胶袋盛载,而胶袋上印有药物资料及用法等,均视那个胶袋為货品的一部分,不用徵费。会议及展览场所派发的胶袋是否需要徵费,则视乎是否涉及零售行為。
胶袋徵费於2009年7月7日推出,计划仅涵盖3,500间零售店,零售商向顾客提供一个胶袋就要收取5角,收费需上缴,并要上报派发胶袋数量。环境局旨在让消费者减少用胶袋,并认為措施有成果,於去年5月8日向立法会提交《2013年產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建议扩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