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嫌疑人
香港驻守喜灵洲惩教所的二级惩教助理,深夜乘小巴往元朗途中,涉多次以手指扫邻座女乘客的腰及大腿。女乘客初时以为属意外触碰未有理会,继续闭目养神听音乐,惟两度被摸后,决定装睡暗中观察,终见惩教助理伸手图再摸她的胸。她向男乘客投诉受辱但对方不理,只好自行报警。惩教助理昨否认四项非礼罪受审。
控罪指被告谢炜俊(29岁)於去年9月9日,在一辆由铜锣湾驶往元朗的小巴上非礼23岁的事主。
任职发型屋接待员的事主昨日在荃湾裁判法院供称,当晚身穿背心T恤及牛仔短裤,她与朋友消遣之後,于凌晨1时许,在铜锣湾登上小巴回家,当时她戴上耳筒听音乐,并且合上眼休息。
被告在马湾码头登上小巴,坐在她身旁的窗口位,将背囊放在大腿上,双手玩手机,两人身体仍有一寸多空间。
装睡见被告图摸胸
事主合上眼听歌不久,感到右胸对下肋骨位,有类似手指的物体上下扫摸,为时数秒,事主估计是因车辆摇晃的意外触碰,所以未有理会。
相隔不久,她感到右腿外侧有物体扫摸,睁眼察看,没见异样。再隔一会,大腿同一位置又遭扫摸,她开始怀疑是被告摸她,于是将放在大腿上的大纸袋,由横放改为竖直放,以向被告示意她并没有睡着。
事主边眯着眼扮睡,边暗中观察,见被告两次慢慢转头望她,然后看到被告伸手企图摸她的胸部。事主立即坐直身躯,向左边单人座位的男乘客投诉被人非礼,但是男乘客没有理会,她跟着自行致电报警。小巴随后驶至青山湾段一间便利店外停下,接报到场警员上车拘捕被告。
辩方律师盘问时指出,事主感到多次被扫摸的物体,可能是被告的背囊带、纸袋的绳索及耳筒绳等等,事主并不同意。被告遭裁定表证成立后,没有出庭自辩,案件押后至下周四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