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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家争产:争产案遇父死忌 震寰申搁置聆讯

2013-10-29 3hk香港自由行 来源:文汇报 阅读: -

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家族的争产案,原本去年已达成和解,昨却再闹上法庭。长房三子震宇指控胞兄震寰在签署和解协议时,隐瞒亡父在南沙发展项目中价值35亿元的权益,故要求重开争产案,以及透过简易程序申请罢免震寰的遗产执行人资格;但震寰的代表律师反对重开案件,指昨天是霍英东死忌7周年,审讯家族争产案是伤心的事,又指南沙权益不应归入遗产及和解协议中,要求搁置案件,以便各家族成员继续执行和解协议。法官最后决定先听取震寰一方的搁置聆讯申请,并要求各家族成员的代表律师澄清他们当事人的立场。 

代表震宇的资深大律师潘松辉(前)及代表丽娜的资深大律师陈静芬(后)。

指南沙项目属行善 不应归遗产 

   高等法院昨起一连5天聆讯案件,震寰及震宇昨透过代表律师在庭上互数不是,震寰指震宇率先分得2.79亿元遗产后,拒绝履行和解协议,又骑劫父亲行善的遗愿,只顾分钱,震寰认为南沙发展项目属慈善基金所有,不应归入遗产中,故无阻家族成员继续执行和解协议,要求法庭将案件搁置。震宇则斥胞兄隐瞒南沙发展项目的权益,是不诚实及不光彩的行为,要求罢免其遗产执行人资格。

    霍英东于2006年10月28日病逝,享年83岁,估计其遗产数目多达300亿元,庭上披露遗产现阶段已拨出11亿元分配予所有受益人,另外震寰亦从他与亡父的海外联名户口中,拨出11.4亿供家族各成员分配,震宇在2笔遗产中合共已收取2.79亿元,二房、三房的成员亦率先可获1亿元,现时尚欠3,000多万元未收取。而根据去年8月各家族成员签署的和解协议,任何人对遗产谁属存在异议时,应以仲裁方式解决,除非有75%的受益人反对。 

   代表震寰的资深大律师张健利陈词指,南沙项目的四分一权益早年已转让予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基金要按照霍英东的遗愿行善,如果将权益拿出来当遗产分配,便等同骑劫父亲的遗愿,而且南沙权益只属于长房兄弟姐妹间的私人恩怨,不应阻碍二房、三房家族成员根据和解协议获得分产。此外,震宇当初启动争产案而向震寰作出的指控,并未提及南沙权益,如果震宇认为震寰违反责任,应该展开另一法律程序,而不是重开案件。 

霍英东元配不想官司损家誉 

   张健利续指,和解协议是具法律效力的合约,是根据极富经验的律师意见而草拟,协议精神是避免打官司及将家事公诸于世,如果重开案件便是滥用司法程序,而霍英东的元配吕燕妮亦不希望官司对家族声誉有不良影响,但震宇却早于今年4月已表明不会履行和解协议,成为一个重要的障碍,他又拒绝协助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核实遗产数目,而且坚持遗产中的珠宝应该按照遗嘱条文由执行人行使酌情权分配,及至上周五震宇的立场却出现转变,声称会协助二房、三房家族成员分产,相反震寰则由始至终表现得非常合作。 

   代表震宇的资深大律师潘松辉提出反对,又指震寰从来没有否认震宇的指控或提出任何解释。聆讯今续。


编辑:ju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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