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生效到今日,香港海关已接获290宗投诉。然而仍然有些商户违规宣传。下面小编为你整理八大常见香港不正当商家优惠宣传。希望对你的行程有帮助喔。
一、避违例「塬价」改「标準价」
新修订的《商品说明条例》中规定,商户出售的货品所标示的价格如「塬价、减价、特价」的词语,须确保价格优惠声称是真实。当中,其标示之「塬价」更必须是商户早前有一段时间应用于该货品的价格,以确保其新标示的「减价」属实。可是,市面多间商店大改价钱牌,「塬价」、「减价」等大为减少,反之涌现的却是「标準价」、「街坊价」、「会场价」等字眼。
二、价钱牌列两组价钱易混淆
深港在线香港频道综合,视察了本港几间大型超级市场。有超级市场货品的价钱牌,只标明两组价钱,一组字体极为细小的价钱列在价钱牌的上方,并用横线删除,另又以粗黑大字体列出「$20.9」。亦有超级巿场的价钱牌,上方以小字体列出「标準价」,下方写上「特价」。
本报向上述超市查询其价钱牌所表达的意思,惟有关超巿并未有正面回应价钱牌写法之定义,只表示「这是根据过往一段时间的定价而作出的调整」,但被追问删去的价钱是否等同以前的「正价」,则未有回应。另外,有超市则表示,「一向致力为顾客提供优质而价格具竞争力之货品,货品的标準价是按照来货价、市场和营运情况以及业务策略而釐定」。
三、超市或涉误导性遗漏
资深大律师陆伟雄表示,超级市场的做法明显衝着新例,以免牴触必须「真正减价」的规定。商户提供的价钱牌资料不清,可能构成「误导性遗漏」,「因为消费者会误以为你更改的价钱是表示减价,而购买货品」。
四、「全场三折起」 涉饵诱式广告
新修订《商品说明条例》上月生效,不少商户为防中招违例,纷纷改变宣传字眼,无论在会展举行的书展参展商或者小贩都怕触犯新例。不过,即使海关已接获约290宗相关投诉,市面上仍有不少商户展示出疑似违规的宣传字眼。本报记者日前发现,有服装零售店为求以购物折扣吸客,在橱窗玻璃贴上「半价优惠起」的标语的同时,旁边又贴上「货物99元起」的字眼,令人联想到99元的货物亦可享半价优惠。深港在线香港频道综合,向店主查询后,店主却指两样优惠不能同时享用,更称店内只有少量货品以半价出售。
五、少数打折写全打折
另外,记者又发现不少商店倾向以较大面积的横额,宣传较优惠的购物折扣,例如有鞋店贴出「全场叁折起」的标语,但当踏入店内查询货店时,才发现能以较优惠价购得的货品只属少数,其他货物如男装鞋只能获8折优惠,似有违反「饵诱式广告宣传」的嫌疑。同时,市面上仍有不少商户在使用「全港最多、最齐」等字眼时,未有按规定在旁附上支持的数据,亦涉嫌触犯「误导性遗漏」条例。
六、中菜避「鱼香」用「怡香」
虽然市面有不少商户涉违规使用「踩界」标语,但有部分食肆为免违法,选择自行更改传统菜式名称,例如有中式食肆将晚市提供的「鱼香茄子炆伊麵」,改为「怡香茄子炆伊麵」,一方面取「鱼香」的谐音,另方面避免被投诉伊麵没有鱼香。
七、验眼费150元 贵免费试戴1倍
不过,儘管新例阻吓力十足,但仍有不少商户企图走「法律罅」。本报记者日前发现,有名牌眼镜店最近与隐形眼镜商合作,在各流动网站平台大卖广告,声称只需简单登记,即可获隐形眼镜「5天免费试戴优惠」,记者遂按指示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电邮及电话等个人资料,并随即获有关隐形眼睛商电邮确认信。可是,在记者细心查看下,发现信中有项以星号作标记的声明,指有关的试戴优惠并不包括视光师验眼费。
由于电邮内容隐晦,记者遂致电该公司作进一步查询。该公司职员于电话中明言,若要换领有关优惠,必须光顾价值150元的验眼服务,即使已于可换领的分店验眼,亦需硬性缴付该笔验眼费。据了解,优惠中可供换领的每日即弃隐形眼镜30片装,市价只售215元,即每片只需约7元,换言之,优惠所指的5天10片免费试戴体验仅需70元成本,远比150元验眼费为低,惟其宣传广告中并未有写明需缴付验眼费,存在误导性。
八、酒家缓兵计 等15分鐘「无料到」
此外,本报早前亦接获市民陈先生投诉,指上月中与朋友一行8人,到佐敦一酒家光顾每位118元「任食2小时30分鐘」的火锅晚市套餐,由于见餐牌列明「以每入座时计算,逾时交每位加收$30起」,故为免「蚀底」即时落单点选配料。惟等候逾15分鐘以后,仍未见任何配料上,连「打边炉最基本」的汤底亦未见其影,遂向经理要求调整入座时间,但却遭该店经理一口拒绝,对方更辩称「厨房忙啦!」可是环顾四週,当晚店内客人只有不足6桌。
就事件而言,由于有关酒家以「任食2小时30分鐘」为招徕,但实际招待市民时却未能提供足2小时30分鐘的服务时间,有违反新修订《商品说明条例》中「饵诱式广告宣传」的嫌疑。深港在线香港频道小编提醒,遇到了以上的个例。大家可以拨打香港消费维权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