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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莲花山文明敬香管理规定

2017-09-13 番禺日报 来源:番禺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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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文物古迹和生态环境,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文明、安全、有序,倡导文明礼佛、环保礼佛,树文明礼佛新风,根据国家宗教局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2〕41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敬香活动的意见》(旅发〔2009〕30号)、《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组织开展“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的通知》(穗民宗发〔2014〕26号)、广州市佛教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文明敬香”相关问题的通知》(穗佛〔2016〕1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禁止将香、烛、元宝拜品带入莲花山旅游区。确已带入景区的,请自觉带离,或放置于景区指定位置,由景区管理人员统一处理。


  二、莲花山旅游区在指定敬香处向游客免费提供环保清香,每名游客可领取清香一炷(三支)。


  三、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及本管理规定,且不服从景区管理人员指引、劝喻,影响景区安全、环境和正常秩序的,将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本管理规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编辑: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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