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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实行跟帖实名制 上传不实信息将封号

2017-08-26 金羊网(广州) 来源:金羊网(广州)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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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10月起施行


金羊网记者 谢杨柳 马化展 岑杰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昨日公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提出,网站要建立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针对的是用户公开发布的信息,而不是个人通信信息,不会损害个人隐私;要求处置的是违法信息,也不存在妨碍言论自由问题。


跟帖评论应“守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专门规范跟帖评论服务的管理规定,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今年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对网络信息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跟帖评论作为网络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严格依照《网络安全法》的规定,设定相关制度。


另一方面,跟帖评论服务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网络生活,但同时也出现了传播网络谣言、散布污言秽语、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等不良现象,扰乱信息传播秩序,破坏网络舆论生态,需要依法加强治理。


目前,跟帖评论服务已经成为各类传播平台的“标配”,新形式新功能不断涌现,日益成为广大网民互动交流、表达意见、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需要依法促其健康有序发展。


注册用户真实身份须认证


根据《规定》,网站要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规定》还禁止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非法牟利,明确要求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强化信息安全保护,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加强技术保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并采取补救措施。


同时,规定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建立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对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管理监督和失信惩戒。


网站要对评论弹幕加强管理


根据《规定》,网络运营者需建立先审后发制度。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解释称,《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建立先审后发制度,当好跟帖评论的“把关人”,维护跟帖评论良好生态。


当前,围观直播、看网络剧等时,弹幕日益成为网民网上交流的重要方式。《规定》要求加强弹幕管理,提供弹幕服务的网站要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规定》共十三条,对用户真实身份登记、个人信息保护、违法信息处置、用户行为规范、网站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社会监督和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该《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提醒


上传不实信息将封号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发布后,各大门户网站将如何落实?网友评论跟帖如何将实名认证?昨日,羊城晚报记者联系了各大门户网站。


新浪微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网站将于10月1日正式落实评论跟帖实名制。届时,新浪微博用户将收到相关信息提醒,个人账户的用户需在后台上传个人身份信息,才能正常使用评论跟帖功能。该负责人特别提醒新浪微博用户,千万不要上传不实信息,否则将被封号。


网易方面则表示,网易在网络跟帖、评论方面,要求与该政策一致。


截至记者发稿时,腾讯方面尚未对此回应。


声音


网民自己讲话要负责


艾媒数聚CEO张毅告诉记者,如今在网络跟帖、评论方面,相关乱象确实较多、较杂。《规定》的发布对于引导和规范网络跟帖、评论,无疑是及时且正面的,这也可以认为是此前已实施的《网络安全法》的配套措施。


张毅认为,从理论上来说,网站落实实名制要求时,最好能在注册时就进行身份识别。不过,鉴于目前手机已实施实名制,用手机号注册可基本等同于进行了实名认证。


至于《规定》将带来的影响,张毅提醒,对于门户网站而言,意味着要更加积极地落实主体责任;而对于普通网民来说,则需加强对个人言论负责的意识。


国家网信办将打击 网络论坛有偿删帖


《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首次明确,严禁论坛社区提供者“非法网络公关”


据新华社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昨日公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将规范百度贴吧、天涯网络等为代表的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对部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通过有偿删帖、推送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非法网络公关”进行打击,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以百度贴吧、天涯网络、凯迪社区等为代表的互联网论坛社区平台,一直以来保持较高活跃度,为广大网民分享信息内容、讨论兴趣话题提供了便利。但从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受举报情况看,部分论坛社区平台存在淫秽色情、虚假广告、血腥暴力、侮辱诽谤、泄露个人隐私等违法违规信息,污染网络生态,扰乱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侵害公众利益。


对此,规定要求,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公共信息实时巡查、应急处置及个人信息保护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利用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


根据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用户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并对板块发起者和管理者严格实施真实身份信息备案、定期核验。同时,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发布、转载、删除信息或者干预呈现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针对以往“疾病类贴吧被卖”等互联网论坛社区一些违规商业化运营、虚假广告给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隐患的问题,规定首次明确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也要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承担社会责任。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网民继续对网上相关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监督举报,共同促进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编辑:阿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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