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耿旭静)今后广州市国有企业大面积物业招租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招租。记者从广交所获悉,广州公有物业出租平台近日上线运营,截至昨天已有48宗项目挂牌,招租面积约4万平方米。
为了加强广州市国有企业物业管理,规范物业出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月底出炉,《指导意见》指出,国企单次出租大面积物业应通过符合资质要求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招租。
大面积物业有两种情况:位于广州市四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内的房产(含地下建筑物)超过500平方米或土地超过1000平方米的物业;位于上述四区以外及其他区域的房产(含地下建筑物)超过1000平方米或土地超过2000平方米的物业。
《指导意见》除上述两种情形以外的物业出租,企业可以自行组织进行公开招租。招租信息应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物业租赁专业机构或市级及以上的媒体信息平台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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