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20日向全港学校发出信函,通知学校有关“疫苗气泡”由2月24日起涵盖学校的安排细节。所有幼稚园及中小学教学及非教学人员等须至少接种一剂新冠疫苗,才可进入学校。
教育局发言人表示,由2月24日起,除获豁免人士(如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接种者)外,所有幼稚园及中小学(包括特殊学校及其宿舍及提供非本地课程的学校)及提供非正规课程的私立学校的教学及非教学人员、在校园内提供服务人士及到访者,须出示至少已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的记录,才可进入学校。
此外,所有由学校直接雇用的教学及非教学人员,若只接种了一剂疫苗,须在2月24日的8个星期内(即4月21日前)完成接种两剂新冠疫苗。至于未接种疫苗但获豁免的人士,仍须每三天进行一次病毒测试。有关检测必须是通过非自行采集的鼻腔和咽喉合并拭子进行。
虽然有关“疫苗气泡”安排并不适用于学生,但教育局呼吁适龄学生尽快接种疫苗,以加强对自身及其他人的保护,日后亦可有更多机会参与学习和课外活动。
发言人强调,由2月24日起,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所有未接种疫苗的学校雇员(获豁免者除外),将不获准于非暂停面授课堂期间,进行任何线上或校外的教学或其他工作。学校管理层有责任按《雇佣条例》及《资助则例》处理员工的纪律事宜。
发言人重申,接种疫苗是香港防疫抗疫策略的重要一环,他呼吁所有教职员及到访学校人士尽快接种,为校园和社区筑起更有效的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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