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香港“东网”29日报道,港府延长“封关”法例至今年12月31日,部分人即认为香港会“封关”至年底,有关说法属误解,原因是相关法例只是提供法理依据让港府因应情况弹性地放宽、延长或修改封关措施,并不代表实际的“封关”有效期。
政府根据《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及《预防及控制疾病(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规例》(第599H章),在今年2月起在各口岸实施封关及强制14日检疫等措施。不过,由于本地疫情反复,令港府不断延长相关法例有效期,至今日再延长至12月31日。
政府发言人也称,延长有关规例的有效期,并不代表该等规例下现行施加的限制会持续不变直至有效期完结,相反,有关法律框架已加入弹性条款,容许政府视乎疫情发展,收紧或放宽甚至取消个别限制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