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留学人员获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并具备一定条件的,8月1日起即可申请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助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况分三等,分别为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皆需保证创业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经专家评定,特优项目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据了解,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印发了《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就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的申请条件、资助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需获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并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所在企业属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等基本条件。
符合申报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以按照自身情况申请创业资助。其中,一等资助100万元,申请人须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年以上,具有在国(境)外5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有重大突破。
申报企业可登录“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申报系统(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lxrysb/)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向注册地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8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8月31日截止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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