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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未来新中心 番禺广场及周边地区新规划获批

2019-12-17 来源: 阅读: -


汇聚了4条地铁线的番禺广场将成为番禺未来的新中心,近日,《番禺广场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广州市政府批准并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公布实施。新版规划提出将对番禺广场周边进行TOD模式开发,大幅提升地块开发强度,规划新增建设量48万平方米,是原规划的一倍以上;同时将开发5层地下空间,新增17处公共交通设施,整合轨道、公交、有轨电车等,实现高效换乘。



番禺广场地下空间效果图。


定位:番禺未来新中心周边地块建设量翻倍


番禺广场地理位置优越,位于番禺区南部、区政府周边。番禺广场站场站综合体则是广州新一轮地铁线网的场站综合体的重要示范点,是四线交汇的重要交通枢纽,4条地铁线分别是:已经建成的地铁3号线,未来还将增加地铁18号线、22号线、17号线。


本次规划用地位于番禺区府周边,东至广华南路,西至盛泰路、北至沙圩东平路、南至市桥水道。地块的总计容建筑面积由37.4万平方米调整为85.3万平方米,规划新增48万平方米,其中地面商业办公40.4万平方米、地下商业及文化设施7.6万平方米;此外,公园绿地增加约1.1公顷。


番禺广场汇聚4条地铁线。



规划对番禺广场的定位是:番禺区公共服务中心及轨道交通枢纽,以交通枢纽、行政办公、文化休闲、商业商务等功能为主导的番禺未来新中心。以TOD枢纽为核心整合周边,联动市桥河片区形成“一轴一核,三大片区”结构。


所谓的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模式,即在以公共交通枢纽为中心的半径约600~800米的范围内,将各种用途设施及公共空间进行复合型布置,形成以道路为轴线的紧凑型市区,实现“地铁综合交通物业”的综合开发。


地下空间:多达5层的大型地下综合体规划不少于2000个车位


规划提出,对番禺广场及周边地区的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0万平方米,其中含7.6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及12.4万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空间使用功能复合,按《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标准》规划为商业设施、轨道交通设施、人行通道、停车设施,以及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文化设施等。


地下空间将是整合公园、社区服务、文化设施、旅游服务、商业设施、交通换乘、公共停车等设施及功能的大型地下综合体。TOD交通核心区地下空间共5层,其中负一、负二层为综合开发,负一、负二层将建地下步行共同通道:负一层南北向主通道联系地铁至图书馆地下空间;9条东西向地块联系通道。还有一个交通核下沉广场,4个交通疏散井型下沉广场,2个采光谷,可衔接地面、地下步行系统,成为地下空间的主要人流出入口。


为解决未来广场周边的停车问题,地下空间还规划了约8万平方米的停车面积,设不少于2000个车位。



各种交通工具高效换乘示意图。


交通优化:地铁、公交、有轨电车2分钟换乘


交通优化方面,规划提出强化TOD公共交通无缝衔接、高效换乘。整合轨道、公交、有轨电车,平均换乘距离100米,换乘时间2分钟。地铁站出入口100米附近密集设置17个交通设施,以交通核组织人行流线立体便捷换乘,形成公交、轨道、轻轨等交通一体化无缝换乘。并通过7个下沉广场,整合3条交通动线,联动5大交通设施高效便捷换乘。其中,3条交通动线包括地面层步行通道、负一层商业通道和站内换乘动线;5大交通设施则包括地铁站、公交首末站(4000平方米)、旅游及快线大巴站(400平方米)、小巴及公交车停靠站、出租车及K+P停靠站。


同时落实18号线、22号线站房及附属设施用地,并预留地铁17号线站体建设空间,新增一条东西向地面弹性支路。



番禺广场中轴线效果图。


用地优化:提高开发强度建260米高地标


新规划提出要提升站点周边地块开发强度,容积率由1.02~5.0调整至5.0~9.0,建筑密度为35%~70%,绿地率为10%~20%。优化站点周边建筑高度,紧邻轨道站点地标高度为240~260米,周边建筑高度为100米~150米,核心区公共服务设施高度控制为6米。


据悉,本次控规调整方案增加的建设量不等于目前土地使用权人的权益。土地使用权人对地块所享有的开发权益,以已签订并依法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内容为准。番禺区政府指出,因落实城市设计方案和实现片区的功能定位,需要提高已出让的三宗国有土地(地块8、地块11、地块14)的规划容积率,建议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已出让的国有土地所增加的建设量可优先用于公益性用途和周边配套设施,权属单位也可通过补交出让金的方式按调整后的控规进行开发,具体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



新版规划土地利用图。


地块9和地块10则涉及村集体权属用地,留用地已取得的有效规划批复明确了容积率指标的,按批复执行。未有历史有效批复的,按现行控规的基准容积率上限2.5执行。超出留用地权益部分,由区政府统筹作为番禺区产业服务配套用房或人才公寓,以支持番禺区产业发展需要,或作为本村旧村改造复建物业。地块12根据权属边界调整用地边线,规划增加的建设量按美丽乡村专项用地指标预支抵扣留用地指标。


编辑:阿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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