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2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开征求《关于通过阶梯摇号方式配置个人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拟根据个人有效参与中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的次数,通过阶梯摇号方式配置个人中小客车增量指标。意见稿明确,申请人每累计参加24次摇号,在摇号池中增加1个摇号基数序号。每人最多有4个基数序号,且普通车摇号和节能车摇号均累计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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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参加24次摇号 增加1个基数序号
意见稿内容显示,摇号阶梯通过增加摇号池中的基数序号实现。申请人累计参加摇号24次(含)以内未中签的,有1个摇号基数序号;累计参加摇号25次至48次未中签的,有2个摇号基数序号;累计参加摇号49至72次未中签的,有3个摇号基数序号;累计参加摇号73次(含)以上未中签的,有4个摇号基数序号。
同一申请人拥有多个摇号基数序号参加摇号时,其所对应的任意一个摇号基数序号中签,则在当期自动取消其对应的其他摇号基数序号,即一人仅可中签一个中小客车指标。
此外,已经通过普通车摇号、节能车摇号或普通车竞价获得中小客车指标的申请人,再次申请普通车摇号、节能车摇号时,已有摇号基数序号清零,重新计算摇号次数。
摇号的累计次数和摇号基数序号数量由系统自动核算,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信息系统个人账号查询。因身份证件信息改变等原因而导致系统自动核算累计参加摇号次数有误的,可通过系统或前往业务窗口进行申诉校正。
目前,意见稿已在广州交通信息网发布,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至11月1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网站等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