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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试点医疗救助全城通办 计划月底实现一站式结算

2019-09-25 网络综合 来源: 阅读: -

9月24日,广州市政府部门定期新闻发布会召开。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建龙通报了近半年医疗保障领域重点工作情况。据悉,广州市自2016年以来先后四次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目前,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缴费率已降低至5.5%;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个人缴费率降低至7.5%。


日前,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开展医疗救助全城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自今年9月1日起,在全市开通试点医疗救助全城通办业务,困难群众可向市内任一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相关医疗救助零星报销业务。


《通知》明确,此次纳入医疗救助全城通办试点范围的试点人群为符合《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规定的困难群众,具体包括: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孤儿、特困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持证重度残疾人、三级或四级精神智力类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残疾的多重残疾人)、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因公牺牲或病故人民警察的遗属、持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在本市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学生。而此次纳入医疗救助全城通办试点范围的业务包括困难群众资助参加基本社会医疗保险零星报销以及普通门诊、住院、门诊特定项目、临时医疗救助零星报销。


据悉,近年来,广州市大力推进医疗救助信息化建设,实现市内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同步结算,困难群众凭身份证、医保卡、救济身份证件(明)在700多家市定点医疗机构获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除个别医疗救助项目需到基层医疗救助经办部门办理医疗救助零星手续外,大部分医疗救助项目可进行“一站式”结算服务。


今年1月至7月,全市共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41.14万人次、2.28亿元。计划今年9月底前,广州市将通过对接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本市困难群众省内和跨省异地住院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通知》明确,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工作、开展“减证便民”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医疗救助申请人在办理医疗救助零星报销业务时,将无需提供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历史凭证及身份证、户口簿、银行账户、救济身份证件等证照复印件和疾病诊断证明(职业病医疗救助项目除外)。


编辑: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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