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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将面向港澳开放,每年投入6000万

2019-08-09 来源: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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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广州市科技局举办新闻发布会,王越西副局长对近期新鲜出炉的《广州市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即“广州科创十二条”)进行重点解读。南都记者在会上获悉,该政策措施为建设贯彻落实省科创十二条的配套政策,也体现广州的实际和特色,其中包括面向港澳开放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对在穗境外高端人才给予个税补贴、3年内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亮点。


放宽创新用地的限制


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


“广州科创十二条”涵盖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基础能力建设、粤港澳科技合作、人才和用地等方面,共有12条重磅内容。


王越西介绍,广州通过支持市重点实验室、在穗高校科研机构与国内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同组建国际合作科研平台,积极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动人类细胞谱系大科学研究设施、冷泉生态系统观测与模拟实验装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来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


此外,广州还通过“三旧”改造建设科研用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孵化器等创新用地,简化地块规划审批流程,放宽地块容积率限制,改变用途用于创新活动的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方式,放宽创新用地的限制。


给予在穗工作高端人才补贴


三年内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


人才是第一生产力。针对人才方面,“广州科创十二条”也是干货满满。王越西介绍,广州正推进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深化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积分试点工作。与此同时,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并建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支持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一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政策还规定,基地被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可直接享受我市相关优惠政策。


值得关注的是,广州还将按照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穗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力争三年内面向全市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供给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中的人才使用。


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向港澳开放广州科技计划专项


在粤港澳资源开放共享方面,广州将面向港澳地区有序开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打造粤港澳超算资源共享圈,共同组建联合实验室,搭建产学研对接平台和科技信息共享平台。


此外,粤港澳大湾区(粤穗)开放基金也即将设立。市财政每年投入六千万元,支持穗港澳联合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市科技项目资金可以直接划拨到港澳地区使用,也就是说,无论是项目牵头单位还是参与单位,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均可直接跨境划拨到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单位账户。


王越西表示,广州作为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的重要节点,这些措施将有利于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进一步提升广州在港澳大湾区整合创新资源方面的优势,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研合作。


据王越西介绍,“广州科创十二条”实施后,8月1日,广州市即通过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省实验室向香港科技大学拨付香港分部2019年建设经费和港澳科研开放基金,实现科研资金首次成功跨境拨付。


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管理


创新主体支配经费不再“绑手绑脚”


据介绍,除了“广州科创十二条”,今年广州市科技局还出台了了专项政策,在全国具有鲜明特色,其中就包括《广州市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经费使用“负面清单”(2019年版)》。


“以往的科技经费管理是‘正面管理’,大家普遍反映不够灵活、用途比较单一。”王越西介绍,广州市决定选取部分领域探索开展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即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经费使用领域。科技经费的“负面管理”明确开列不予使用的领域,清单以外则充分开放。


这种管理方式既能明确财政经费使用的“底线”,又能赋予创新主体支配经费的充分“自由”。王越西表示,“负面清单”在广州市率先实行,走在全国前列。


编辑:阿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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