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租赁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通过东莞市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承租房屋进行合同签约的,通过实名验证后,可在平台自动实现网上备案。
这也标志着继广州、深圳、佛山和肇庆四个试点城市后,中山成为全省第五个落实市级房屋租赁信息监管服务平台落实签约开发的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