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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7月1日实施,对患者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定点变更、就医管理均作出新的规定,可省去参保群众在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之间往返奔波之苦。
根据办法,全省统一执行,将门诊特定病种范围从原有28个扩大到52个,耐多药肺结核、肺动脉高压、克罗恩病等疾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保障范围
1月29日,佛山公布了《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慢性、门诊特定病种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新增西药、中成药等共计350种。
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新增恶性肿瘤、非重型β地中海贫血这两项特定病种门诊报销,还提高了精神障碍性病症、重型β地中海贫血这两项特定病种的门诊报销额度。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进行多发性硬化症治疗时,每人每月基本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7100元,城乡居民医保为每人每月5500元;
10月9日,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有关规定的请示》等多个重大事项。
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肺结核发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
昨日(27日),东莞市社保局举办《关于调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有关规定》的听证会。当日,共有来自参保企业、定点医疗机构、市民参保者共8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